資金融通

服務措施
國家發展優惠保證措施
目的
配合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針對參與相關採購案的中小企業所需營運週轉或資本性支出,提供信用保證。
服務對象
符合信保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直接或間接參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採購案者依行政院網站所載前瞻基礎建設各項目之已核定計畫,由金融機構核認。 二、從事「新創重點產業」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所實施「新創重點產業之行業代號」為準。稅務行業標準代號雖非屬前揭各新創重點產業者,惟實際從事新創重點產業相關業務,得由金融機構依個案核定,並載明於授信單位之徵授信文件上,或由信保基金逕行核認。 三、營運具下列優良事蹟,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者 (一)取得國內研究機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或商業發展研究院等)之專利權、技術移轉(或授權)等,足以彰顯企業之營運發展潛力。 (二)取得對企業營運具影響力之國內外認證(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等之認證,或台灣清真推廣中心所列之清真認證Halal等)。 (三)以企業名義獲頒國際競賽獎項,並足以提升其商譽或營運績效者。 (四)進軍國際大廠供應鏈體系,足提升企業營運績效者。 (五)積極投入數位轉型,且有助於企業具備競爭力,取得新商機者。 (六)經營策略或所提之投資計畫,對促進經濟發展、加速產業創新(如企業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曾入圍政府相關獎項決賽)等或善盡社會責任(如促進國人就業)具貢獻者。
服務項目
資本性支出(含取得無形資產等)及營運週轉金。但參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採購案者,以該採購案所需資金為限。 《保證成數》 最高9.5成。 《保證手續費》 年費率介於0.375%~1.375%。 《保證融資額度》 對同一企業額外增加保證融資額度1億元,不受信保基金作業手冊「企業保證融資總額度之上限」限制。 所稱同一企業係指具下列情形之關係企業: 一、相同負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 二、具控制與從屬關係或相互投資之企業。 三、其他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有實質利害關係之企業。
聯絡窗口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800-089-921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服務措施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信用保證
目的
為配合政府支持國內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以因應全球貿易環境快速變遷之政策,對金融機構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要點」辦理之授信,提供信用保證。
服務對象
符合行政院「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並取得經濟部資格認定核定函之中小企業,且符合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服務項目
一、用於興(擴)建廠房、營運場所及相關設施、購置機器設備或中期營運週轉金。 二、限新貸案件,不得辦理借新還舊。 保證成數:最高9.5成。 保證手續費:授信單位移送信用保證時,依信用保證金額及信用保證期間按年費率最高0.3%代信保基金向借款人計收保證手續費,其餘保證手續費之計收方式、匯繳、退補、逾期保證手續費之計收等規定,依信保基金「保證手續費計收要點」辦理。 保證融資額度:依貸款要點第5點貸款額度相關規定辦理,且單㇐企業申請本項貸款信用保證之授信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億元,不受現行信保基金對同㇐企業保證融資總額度上限之限制。
聯絡窗口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800-089-921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服務措施
知識經濟企業融資信用保證
目的
協助具有創新、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開發能力等之知識經濟企業,取得營運資金,提供信用保證。
服務對象
知識經濟企業應具備下列2項基本資格: 一、符合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者: (一)曾通過政府相關推動機關之專案計畫(含投資、輔導及補助等計畫)。 (二)曾獲得「小巨人獎」、「國家磐石獎」、「國家品質獎」、「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國家產業創新獎」、「卓越中堅企業獎」等獎項。 (三)曾獲得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其他國內外具有創新研發相關評核指標之獎項。 (四)進駐政府設立之各工業區、園區及創新研發中心之業者。 (五)所開發之技術或產品已取得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 (六)國內設有研究發展部門並具專職大專學歷以上之研發人員達3人以上。
服務項目
保證成數:信保基金審酌個案情形核定之。 保證手續費:年費率介於0.375%⾄1.375%,但另訂有保證手續費率規定者,從其規定。 保證融資額度:以貸款計畫所需經費之80%為限。
聯絡窗口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800-089-921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