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會計事務所 要負刑責

發布日期:20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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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會計師公會將嚴格打擊「山寨會計師事務所」,取締非法代客記帳業者。過去公會查獲多採柔性勸導,11月將提升強度,不論是僱用、受僱或是招攬業務等,只要發現直接移送金管會處分,罰鍰之外,還須負起刑事責任。有些公司財會主管在委託記帳業者後,突然發現所謂的「會計事務所」,實際上卻是沒有會計師執照的山寨事務所。除專業不符資格,還有應納稅額可能遭非法捲款的疑慮,受害企業不但沒報繳稅,逾期很久才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除了補稅且求償無門,造成極大風險。

 

會計師全聯會副理事長、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表示,過去非法的代課記帳業者持續存在,原本都採柔性勸導,但公會近期加強查緝,已發函通知所屬會員與相關單位。根據會計師法規定,沒有取得會計師資格,而親自或僱用執業會計師執行財報簽證或稅務簽證業務,除了處以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張威珍表示,針對非法業者的受僱會計師,或是將會計師執照或事務所標識出借給不具會計師資格使用者,也將處以60萬到300萬元不等罰鍰,若再犯可併科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10/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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