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額試算"無"劃撥繳稅方式,小心詐騙新手法!

發布日期: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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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獲悉有民眾反映收到國稅局寄發之100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且提供「郵政劃撥」的繳稅方式,國稅局在此特別呼籲, 100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預定於101年4月23日起統一由中華郵政公司以掛號方式寄出,民眾在此之前不可能收到該通知書,且繳納稅款方式只有「現金」、「信用卡」及「轉帳」 3 種,並無郵政劃撥方式,這是新的詐騙手法,請民眾小心注意勿受騙上當!
該局表示,稅額試算是國稅局為了便利民眾完成綜合所得稅之結算申報,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綜合所得稅簡易案件,先行試算應繳(退)稅款並提供計算內容供民眾參考的服務措施,民眾經核對試算內容無誤,於申報截止日(101 年5 月31 日)前,屬繳稅案件僅需完成稅額繳納,屬不繳不退及退稅案件需以書面、電話語音操作或線上登錄確認回復,即完成10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措施的繳稅方式並沒有提供郵政劃撥,退稅案件亦以沿用上年度申報存款帳戶、採退稅憑單或經申請轉帳退稅至指定帳戶等方式,並無使用銀行自動櫃員機(ATM) 辦理轉帳退稅之措施,請民眾多加留意。
該局再次提醒,民眾如對稅額試算服務有不明暸之處,可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詢問或就近洽詢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鄭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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