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位民眾要出售一間位於美術館區的千萬豪宅,因為持有不滿兩年,為了規避上百萬元的奢侈稅,找上代書以信託移轉規避奢侈稅。各國稅局已鎖定不合常規的信託規劃避稅案件,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被國稅局補稅外加罰鍰。 高雄市國稅局官員表示,日前有代書詢問,一位民眾想用信託方式,把名下一棟美術館區的豪宅信託給銀行,並設定買主當受益人,等拖過兩年的奢侈稅限制,再過戶給買方,藉此規避10%(約合上百萬元)奢侈稅。 官員說,想利用信託方式逃漏奢侈稅很容易被國稅局查到,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以高美館這棟豪宅交易為例,官員解釋,一般信託案件的委託人和受益人多半有親屬關係,但這件信託的委託人(賣方)和受益人(買方)毫無關係,很容易被國稅局釘上。 此外,一般信託案件中,委益人要付給受託人(銀行)訂金、租金和信託管理費等。但官員說,這起信託案的相關費用卻是受益人(買方)付給委託人(賣方),交易模式和一般信託契約不同,顯然是為了規避奢侈稅。 官員強調,想利用信託規劃逃漏奢侈稅的民眾,在國稅局查到前自動補稅,只需加計利息不用罰鍰;一旦被查到,除了補稅,還要被罰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 高雄市國稅局長何瑞芳表示,奢侈稅自去年6月1日開徵至今年1月31日為止,共課到2171件不動產奢侈稅,貢獻國庫14億7770萬餘元;高爾夫球證則有6張,課稅115萬多元。 【2012/02/0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