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雙軌期 財報照步揭露

發布日期: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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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上市櫃公司明(102)年起將正式依照國際會計準則(IFRS)編制財報,今年則以我國會計準則、IFRS雙軌並行,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李宜樺提醒,應按照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程進行IFRS報表的揭露與編制,否則明年正式採用IFRS時將手忙腳亂。

金管會日前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可因應導入IFRS的內部控制系統,且須在今年3月21日以前完成,並經董事會核准。資誠教育基金會、中華會計教育學會與政大會計系日前舉辦「IFRS雙軌期間之挑戰及實務解決方案」,為上市櫃公司整理IFRS雙軌期間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李宜樺表示,內控系統中與IFRS相關的包括:首次導入的各種轉換階段的管理、新公報出現的各種影響及作業流程、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的流程。

企業同時也須在3月底以前,在100年度財報中揭露轉換IFRS所產生的重大影響。李宜樺指出,二者間重大差異,企業只要以文字敘述即可,不須計算詳細金額,也無須揭露公司所選擇的IFRS 1 的豁免項目,但可在重大差異段落後,加註解釋豁免選擇對公司是否有影響。

企業3月底前同時要完成101年1月1日開帳資產負債表,4月10日要向金管會申報IFRS轉換進度,5月15日須揭露101年第一季合併報表。

李宜樺表示,今年第一季合併報表中,企業也須揭露IFRS重大差異,包括採用IFRS後對財報重要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金額。

資誠審計部營運長周建宏指出,法令雖未規定今年企業第一季、第三季財報要經董事會和會計師核閱,但如附註事先揭露IFRS相關資訊,應提報董事會,且若擔心與半年度合併報表有重大差異,也可委任會計師核閱。

李宜樺說,企業在雙軌期間面臨各種轉換過程中的資訊蒐集,尤其合併報表的計算更是繁複,企業應注意子公司、關聯企業的進度是否跟上,重視集團間成員的各項時程、流程的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