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導入IFRS 頭過身就過

發布日期: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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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我國明(102)年將全面適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金融保險業導入IFRS造成淨利、資產等財報數字變動,恐導致日後不符合金融監理指標的「非戰之罪」。金管會分管會計業務的委員劉啟群強調,開始實施新制度,雖造成負債增加,但只要擋得下第一波衝擊,就過關。

圖/經濟日報提供

金融總會昨天在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IFRS導入對金融監理指標應有調整與因應」研討會,邀請主管機關、學者、會計師及IFRS金融保險業示範企業,探討IFRS導入對金融保險產業營運及監理可能造成的影響、挑戰及因應策略。

勤業眾信聯和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吳怡君分析,金融保險業導入IFRS的影響有二層次,第一是首次開帳的一次性影響,包含保留盈餘減少(如老行庫退休優存估列)對資本適足性的衝擊、承做業務限制和投資限額管理、特別盈餘公積提列及盈餘能否分派等問題。

金管會專任委員劉啟群表示,開帳的一次性影響造成負債增加,看起來好像不好,但其實只要擋得住一次性的衝擊,長期看來,收入會增加,不見得是壞事。

吳怡君指出,第二影響層次則是後續編製財報,由於IFRS強調財報的「攸關性」,而須與現時成本、公允價值和折現值來判斷資產與負債的價值,因此未來淨值可能波動幅度變大,導致公司無法符合監理指標,影響業務推展(如銀行設置分支機構)。IFRS下集團企業須採合併報表,主管機關在合併報表架構下如何監理,也是業者關心的議題。

劉啟群回應,金融監理不會因採用合併報表而有差異。除了金控外,大部分特許行業財報監理,仍將沿用現在作法,以個體報表為主。

至於各項監理指標是否因IFRS而修正,劉啟群指出,金融監理指標上下限數字的確須再進行檢視,但要修正這些依法成立的指標,則須具備審慎的理論基礎,金管會正在蒐集業界、專家學者意見,思考短期修正方案。
【2012/03/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