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中小企業做好金融服務

發布日期: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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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日前銀監會下達了一份《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但這份《通知》的作用可能不會太大。因為對中小企業展開各種金融服務尤其是貸款之所以難,是銀行盈利模式和經營成本決定的,這不是靠一兩份通知能夠解決的。
這份《通知》通篇說的是銀行要想法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便利,《通知》第九條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提到:“根據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然而,對於以借貸為盈利模式的銀行來說,其經營結構的核心就是要在風險防范嚴密的情況下,去進行營利活動。所有的銀行對於如何完善借貸交易,業已形成極為嚴密繁雜的各種貸款審批程序。這些程序有法律的、財務的和貸款項目的業務評估。這些程序已不完全是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事情,還涉及到龐大的監管體系。
表面上看,一筆貸款交易的形成只是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事情,但事實上銀行為了壞賬撥備、為了充足的資本金,為了審核貸款的流程,要支付大量的非某筆貸款交易能夠看到的成本。這些成本直接反映到貸款交易上,就是無論多么小的一筆貸款,只要它在銀行形成了公司信貸資產,它在銀行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一樣的。發放一億元和發放100萬元的貸款項目,對銀行來說,營業額和利潤相差近百倍,但各項的成本支出近乎一致,謀求市場機會的銀行怎么可能舍大就小呢?
假如要求銀行針對各種同一性質、數額不同的貸款,實施不同的項目評估和風險控制流程,銀行不僅存在管理風險,還存在人為的道德風險以及無法比較的市場風險。就此而言,這個《通知》里不良貸款率的指標差別化的管理很難操作,也很難在如今風控要求日益嚴格的商業銀行里獲得大面積的復制。
盡管《通知》不乏政策和技術性的補償措施——比如第二條提到的:“引導商業銀行繼續深化六項機制(利率的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的人員培訓機制、違約信息通報機制),按照四單原則(小企業專營機構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進一步加大對小企業業務條線的管理建設及資源配置力度,滿足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努力實現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但高度依賴存貸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的中國商業銀行,并不容易按照這第二條指導意見為中小企業網開一面。
而放下貸款項目的盈利評估體系不談,就是良好有效的貸款風控體系,也不是一夜之間就可以建立的。
實際上,為中小企業進行金融服務,是要根本改變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著手點不應以強迫商業銀行改變風控體系為出發點,而應建立多層次的融資市場,比如鼓勵VC、PE這樣的符合中小企業特征的資本大力發展。此外,還可將放開民間借貸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