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衝擊減緩 出租用不動產 可市價入帳

發布日期: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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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壽險業、銀行業與高鐵公司等適用IFRS(國際會計準則)警報解除!金管會昨表示,IFRS的適用財務報告準則編撰,以最小變動幅度為原則,例如:不動產若用以出租,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可用「市價」開帳,對擁有大批不動產的壽險業來說,將不會帶來衝擊。
IFRS將於二○一三年上路,但金管會規定我國上市櫃公司從明年開帳日起,就須按照IFRS編撰財報。金管會昨公布「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草案,至於「金融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草案,預計七月底前公布。
由於部分產業擔心,適用IFRS後會導致公司淨值大減等衝擊,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說,我國是採取「直接採用(full adoption)」IFRS,完全與國際接軌,但少數部分內容可按國情需要去調整,這本來就是IFRS能接受的。
原則上成本入帳 附註市價
吳當傑指出,首先,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必須採「成本」入帳,但需附註揭露「公允價值(即市價評價)」;其次,不動產若在開帳日適用IFRS,若有充分證據顯示存在「持續性出租狀態」,且能產生「中長期穩定之現金流量」者,得以市價認定。
換言之,原本壽險業擔心若不動產以成本入帳,造成嚴重衝擊的情況將不會出現;因為固定收取租金的不動產可採市價入帳,反而帶來淨值大幅增加。不過,在這樣情況下大幅增加的淨值,必須同步提列「準備金」,也就是說,壽險業淨值不會增加或減少。
銀行員工利息 採一次認列
在銀行適用IFRS部分,吳當傑說,目前方向朝員工優惠存款利息費用,僅認列退休員工部分,且採取「一次認列」,而非逐年;銀行局表示,這對公股銀行來說,可降低其淨值縮減衝擊。
此外,由於金管會規範,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若是在二○○六年一月前已經發行者,可繼續認列為權益、無需轉成負債;換言之,高鐵將不會因導入IFRS,使得財務報表還需額外認列大筆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