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預為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企業)備妥轉型升級金援

發布日期:2011-10-05
點閱次數:234

貿易自由化開放過程中,不免對國內較為弱勢產業產生影響,為降低衝擊,創造優勢,促進升級轉型,提振產業競爭力,經濟部預先針對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其中依業者可能受衝擊之情形區分為「振興輔導」、「調整體質」及「損害救濟」三種階段之調整支援措施。其中,對於最後一個「損害救濟」階段,經濟部提供「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作為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企業)之損害救濟措施,該貸款係針對經『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業(企業),協助業者轉換業種與產品。經濟部並自99年度起至108年度止,每年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編列新台幣1億元,10年合計10億元,預為因應以協助「損害救濟」業者,取得升級轉型所需資金,並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金融機構無需負擔任何風險,以強化金融機構核貸意願,協助受損企業取得升級轉型資金。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表示,「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係對已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受損害業者,經『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後,提供融資協助,係屬經濟部執行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產業升級轉型輔導」之「協助業者轉換業種與商品融資」之支援措施,本(100)年度編列1億元,截至7月底止預算分配暫估列1千萬元,係因本項措施為第三階段(最後階段)之融資協助,而目前暫無經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進入救濟階段之產業(企業) ,而本貸款須經上開程序認定通過後,始能適用,故尚無承貸案件。另針對目前早收階段之受衝擊產業,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已運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執行「因應貿易自由化融資保證方案」,協助「振興輔導」階段之中小企業順利取得必要之營運資金。



資料來源: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9679&ctNode=724&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