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韓歐FTA 1,210項工業品恢復沖退稅

發布日期:20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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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蘇秀慧/台北報導】


出口趨緩,財經兩部祭出利多措施。財政部今(7)日將先行就關稅稅率4.3%以上的1,210項工業產品,恢復出口沖退稅,進口原料加工後再出口的外銷廠商,一年新增退稅利益計4.35億元。其中,燃料油業者受惠最大。

這項出口沖退稅措施,也為用來做為消除韓歐盟等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後,對我出口貨物產生的不利競爭因素。財政部表示,總計將恢復出口沖退稅的貨物多達1,260餘項,平均關稅稅率為5.32%。部分農產品因項目仍在調整,7日起優先對部分工業產品恢復退稅。

關稅法第63條規定,外銷品所用的進口原料,在進口時已繳納稅款,得在製成成品外銷後予已退還。

財政部說,原本已可申請退稅的貨物約計3,135項,新增進口貨品原料關稅稅率在4.3%以上的加工再出口貨物,也可申請外銷沖退稅後,總計可申請退稅的外銷貨品項數達4,40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