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基金辦理「離島永續發展優惠貸款」歡迎企業申貸

發布日期: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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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民間業者赴離島投資開發,運用民間資源與政府共同開發建設離島,活絡當地經濟活動,離島建設基金原辦理「離島建設優惠貸款」及「離島永續發展貸款」兩項融資業務,本(100)年10月3日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第28次會議通過簡併2貸款為「離島永續發展優惠貸款」。為擴大融資財源,結合離島建設基金與銀行按1:3搭配比例共同出資辦理,針對業者取得土地、廠房、增購(建)置設備、營運週轉金等提供資金協助,申請者依其財務、信用狀況可選擇申請優惠貸款或申請專案信保,分述如下:

一、 第一類為優惠貸款
(一)融資計畫符合「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或「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等規定,有助促進離島永續發展之目標,或其他配合政府政策,經行政院或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專案核准之具自償性離島建設投資計畫。
(二)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郵政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息 (目前最高為1.34%)。
(三)貸款額度:計畫總經費之8成為限,同一企業融資總額度最高4億元。


二、 第二類為專案信保
(一)同時符合第一類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二)貸款利率:按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銀行加碼機動計息,銀行加碼以不超過1.5個百分點為限。(目前最高2.875%)
(三)貸款額度:計畫總經費之8成為限,同一企業融資總額度最高1億元。
(四)貸款保證:最高9成。


在申請程序方面,業者需檢附申請書件向當地離島縣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推薦後,申請融資金額在3,000萬元以下者即送請承辦銀行辦理後續審查、簽訂融資合約等相關作業;申請融資金額超過3,000萬元者,則由縣政府轉陳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審議,經管理會審議同意推薦後,再由承辦銀行辦理後續簽訂融資合約作業。如有疑問或索取相關資料,請洽經建會財務處(聯絡電話02-2316-5300轉5320姜小姐、5443郭小姐)、離島建設基金經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聯絡窗口02-2722-1900轉714陳經理)或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聯絡窗口02-23214261轉291張先生)。



資料來源: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