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26)日外界質疑好食券適用店家數灌水一事,經濟部澄清說明,好食券的使用店家範圍,不需要由店家額外申請,因此沒有所謂達標問題,而是採取稅籍登記資料並與數位支付工具業者核對勾稽,直接認定使用範圍。
經濟部指出,依據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餐飲店家約15萬家、糕餅店家約1萬家,中辦列冊登記之攤商店家約10萬家,合計約26萬家。惟好食券須綁定數位支付才能使用,經與發卡行、行動支付業者及電子票證業者比對後,可使用信用卡之店家數約4.8萬家、行動支付約5.3萬家、電子票證約1.1萬家,合計約11.2萬家次。
經濟部表示,過去由於採稅籍資料,部分店家登記上有些業別的模糊狀態,另一方面也有店家因為沒有使用數位支付工具,因此無法使用。在各界意見下,經濟部滾動檢討修正,除了剔除業別登記不符的店家外,再與支付工具業者核對數位工具的使用情況。由於部分店家仍有數位工具的更動,經濟部會持續更新資料,讓國人使用上更方便。
對於委員所稱5萬家,經濟部也說明,係五倍券官網初始列出的資料,該數據為第一批比對可使用數位支付工具之店家名單,因店家名單係分批比對更新,故5萬家數字僅為部分盤點名單。目前好食券網站有約11萬家次的店家可使用,且已列出該餐廳使用何種支付工具,方便消費者查詢。另本部仍持續輔導市場攤商及小規模營業人導入數位支付,新增導入名單仍將持續更新好食券官網店家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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