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對特定工廠在消防安全、設置屋頂光電及土地合法買賣等部分的質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今(1)日回應指出,特定工廠提出用地計畫經核准後,需全面改善消防設備以符合建築及消防相關法規,安全性將較特登階段大幅提升。
另外為加強未登記工廠消防安全,經濟部現正研擬要求業者於改善計畫中,說明透過自行籌建、整修蓄水池或其他消防水源等外部消防水源,並送請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查。
至於外界關切特定工廠裝設太陽光電部分,經濟部也說明,過去公告特區內臨登工廠申請土地變更,就已要求裝設屋頂型太陽光電,現行用地辦法要求特定工廠加裝太陽光電僅是政策的延續,且業者申請設置太陽光電時,需符合向能源局申請同意備案的規定,且出具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構安全證明書,為的就是確保安全無虞。
經濟部並強調,特登業者於完成用地變更後仍受到計畫管制,且僅能從事低污染產業。若廠房於合法化後售予他人,新接手者仍須依原擬的用地計畫使用,以符計畫管制。
(資料來源:經新聞 經濟部 2021-07-01 https://www.economic-news.tw/2021/07/Facto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