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營業人營業情形,國稅局將主動調減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

發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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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因疫情影響生意,國稅局將主動了解實際營業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該局說明,按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前條營業人之銷售額,應每半年於1月及7月各查定1次。其有變更營業項目,擴大營業場所或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之情形時,得隨時重行查定其銷售額。」為減輕營業人營業稅負擔,將主動瞭解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之營業狀況,如有受上開疫情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者,除由國稅局主動依規定覈實調減其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外,營業人亦可自行提出申請。


該局指出,營業人如欲進一步瞭解營業稅調減之規定,可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   聯絡人:黃翠瑩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104


撰稿人:李敏琪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311

 

(資料來源:財政部新聞稿 2021-05-18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30ae23bc84b34486b9b1a9c613d012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