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109年6月24日修正發布「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不分行業別,凡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均為本標準所認定之中小企業。
為因應近年來產業升級轉型,以物聯網為核心的智慧工廠及智能設備投資持續增加,中小企業往資本密集快速發展,原「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採實收資本額標準8,000萬元以下,已不能符合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因此,本次修正實收資本額上限提高至1億元以下,將更貼近中小企業實際發展現況;另隨著服務業往國際化、高值化及大型化發展,結合數位科技應用,以嶄新的商業模式作跨領域整合的服務業型態也不斷推陳出新,產業分野日趨模糊,近年來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快速成長,因此,本次亦配合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經常僱用員工數上限,不再區分行業別,統一由未滿100人調高為未滿200人,鼓勵中小企業僱用更多正職員工,創造就業機會,並藉由簡化標準,擴大適用範圍,以嘉惠更多中小企業。
本次「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修正,除便利中小企業辨別自身是否為中小企業外,亦可藉由導入政府輔導資源,加速培育中小企業成為中堅企業,估算本次擴大適用範圍,將可新增嘉惠1,752家較具規模之中小企業(其中製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等占2.3%,服務業等其他行業占97.7%)獲得財務及經營相關輔導協助,能有效強化中小企業經營體質並降低其營運成本,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進而帶動整體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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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2020-07-14 新聞稿 https://www.moeasmea.gov.tw/article-tw-2276-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