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次中小企業政審會 對有限合夥法制進行討論

發布日期: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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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於本(105)年12月29日上午召開第21次委員會議,邀集相關部會、產業及學術界代表共同參與,會中提出4項報告案及1項討論案,就中小企業法規調適及融資協處成果進行報告,並對於金管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等機關大力支持與協助引導上市(櫃)公司履行CSR之資源投入社企發展表達感謝,主席經濟部沈政務次長榮津並期許未來應致力創新創業及青年創業,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

  本次會議主要重點為105年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與中小企業法規調適成果報告,以及有關有限合夥法修法的討論。有關105年中小企業融資協助主要執行成果部分,105年1至11月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保證金額8,703億元,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金額11,651億元,協助逾10萬家中小企業取得融資,維持或穩定就業機會逾133萬人。未來將持續協助中小企業財會健全發展、加強運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信用補充機制及提高馬上辦服務中心效能,並搭配本部中小企業輔導體系資源,以優化財務融通環境,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取得融資。

  有關105年中小企業法規調適辦理情形,獲致多項具體成果,以推動引導上市(櫃)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之資源投入社會企業發展為例,經本部積極與金管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協調、聯繫,促成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修正「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27條規定,將對社會企業挹注資源亦納入上市上櫃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之範疇,落實政府鼓勵社會企業發展之政策。本案協處成果感謝金管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之支持與協助。未來經濟部除就目前法規調適推動機制,研提精進方向,使中小企業法規調適分析作業運作更為順暢外,並將持續關懷中小企業法規需求,優化中小企業法規經營環境,進而提升國內整體經濟動能。

  另本次會議並針對現行有限合夥法制進行討論,鑑於我國有限合夥法自104年11月30日施行以來,各界多關注此一新型態商業組織類型之未來發展,本部亦相當重視其實施成效。為完善產業法制環境,衡平有限合夥組織之權利義務,經召開多次產官學界座談會與協調會議,統整專家學者及各業界代表具體意見,提出簡化並調整有限合夥人登記事項、放寬合夥人出資取回程序、開放得特約排除負責人忠實義務及完善有限合夥人安全港條款4項修法建議,提送本次會議進行討論,以供本部商業司做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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