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鼓勵外銷績優中小企業,舉辦小巨人獎已邁入第18年;目前已有248家企業獲獎,獲獎企業均表示,獲得小巨人獎對企業而言不僅是榮耀,更可增加諸多曝光機會,快速提昇企業能見度,為企業帶來無限商機!!
本獎項係針對外銷績優之中小企業,鼓勵其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積極開拓國際舞台,在國際市場上具高度競爭力,企業營運管理健全,發揮中小企業「小而美」之精神,且符合以下資格者均可報名參選:
一、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計算基準:103年6月至104年5月之勞保平均人數),且合乎上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
二、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含)以上(於民國101年5月30日前成立者)。
三、參選類別:
製造業組:103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以上,或外銷金額達2.5億元以上。
服務業組:103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15%以上.或外銷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
四、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3年(101、102、103)其中至少3年均有稅前獲利,且截至103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五、凡曾經獲得小巨人獎或曾撤銷獲獎之企業5年內不得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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