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中小企業經營輔導計畫」輔導個廠評選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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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永續經營之長遠目標,中小企業除在積極拓展市場與提高產品附加價值之外,更須規劃與建立符合企業體質的經營管理制度,並審視當前內外部的經營環境與現況,予以落實與改善。本計畫針對企業於營運之經營管理相關困難點,經由輔導顧問提案與規劃,為企業進行諸如營運策略、行銷通路、作業流程、人事管理等不同面向之改善,以協助企業強化經營體質與提升競爭力。

申請資格:
1.已完成商工登記,並符合行政院頒訂「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均可申請,依據行業類別不同說明如下: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或經常雇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者(滿足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非前項規定外之其他行業 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雇用員工人數未滿100人者(滿足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2.已完成本計畫之短期診斷作業。
3.104年度尚未接受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其他輔導或補助計畫(短期診斷不受此限)。
4.本計畫為針對「非新創事業與微型規模之中小企業」進行輔導協助,成立滿一年且員工人數達5人以上之中小企業方能申請本輔導資源。

申請文件:
1.計畫申請表(如附件WORD檔)。
2.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4年4月17日(星期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3.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為避免影響作業時效,所有欄位敬請填寫詳實以便資格審核,若有遺漏需再請補件。

聯絡窗口:02-23662224 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