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吳父鄉/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兩岸相互申請專利已越來越頻繁,擬藉兩岸工作小組平台洽商推動「優先權文件電子化」及「專利高速公路」合作,有利台商赴大陸申請專利。
兩岸自2010年簽署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後,相互申請專利的情形日趨熱絡,兩岸已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若A公司同時在兩岸申請專利,台灣先遞件,大陸後遞件,發明專利可向前推至最早遞件的日期。
王美花說,現在擬推行的是優先權「電子化」,因在台灣的申請文件,必須拿到大陸才能承認優先權。同樣的,若取得大陸專利局認證,也必須把文件寄來台灣,才能享優先權。
因這些文件都是紙本,少則50頁,多則200、300頁,若要主張優先權,就必須透過智慧局認證,再將文件寄至大陸,程序冗長繁複。
王美花表示,藉由爭取推動兩岸「優先權文件電子化」,未來兩岸專利優先權的認定就不用再透過紙本郵寄,直接透過電腦資訊,兩岸智慧局確認申請案成立即可。
「專利高速公路」是指A公司兩岸同時申請專利時,雙方審查速度定不一樣;審查較快的意見,能直接拿來另一個局參考使用,節省審查時間。
【2014/10/17 經濟日報】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