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本報訊】
三芝區劉先生問:自102年8月開始在網路上銷售女裝,每月銷售額約3萬元,是否要辦理營業登記?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以營利為目的之網路賣家,如果每個月的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者8萬元,銷售勞務者4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如果當月份銷售額超過營業稅起徵點,網路賣家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自行選擇向戶籍所在地或居所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因此,黃先生暫時可以免辦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
【2014/05/2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問答╱每月銷貨少於8萬 網路賣家免營業稅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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