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封測大廠日月光涉偷排有毒廢水事件引起社會撻伐,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日月光條款」,未來企業只要發生違反環保、勞工、食安的重大違法行為,將停止或追回租稅優惠。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審查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修正草案,明確將停止或追回租稅優惠的違法行為,限定在環境保護、勞工及食品安全三項,且只追究違法年度的租稅優惠。財政部高層表示,訂定此條款不是為了加稅,而是希望企業遵守法規,相信應該會有嚇阻作用。但因條文不溯及既往,即使修法順利三讀通過,對日月光並不影響。
由於多數租稅獎勵措施,財政部皆非主管機關,財政部無法判斷違法情節重大程度,因此法條明訂,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通知財政部後,再據以停止獎勵待遇。環保、勞工及食安相關法規的中央主管機關,分別是環保署、勞動部及衛福部。
除稅捐稽徵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也初審通過《產創條例》修正案,增訂「日月光條款」,財經兩部會並已先行修訂產創條例相關子法規,在研發支出投抵辦法申請資格加以設限,避免不小心核准了違法企業的研發投資抵減申請。
【2014/05/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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