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新營區陳小姐詢問:給付單位免填發憑單後,那要如何取得所得資料,以憑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從今年起,符合一定條件的所得憑單,給付單位不會主動寄給所得人,民眾有需要,可透過下列管道查詢去年的所得資料:
(1)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下載。
(2)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詢。
(3)參考國稅局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
(4)向所得給付單位申請。
【2014/05/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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