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蒙今簽署「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未來將以太陽光電、風力發電、能源審核與能源效率管理四大領域,作為初期合作項目。此份備忘錄也是我國以「中華民國」正式國名簽署的雙邊能源合作文件。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王運銘表示,蒙古國正值經濟大力發展階段,每年電力需求增幅達17%。由於蒙古國地廣人稀,日照與風力等再生能源豐沛,有助台灣廠商搶進商機。能源局指出,台灣囿於地狹人稠,無法取得符合國際標準的營運實績,以爭取海外市場,未來台蒙合作後,有助我國再生能源業者在蒙古取得營運規模實機,爭取海外商機。
此外,合作中也納入燃煤電廠的能源效率管理。王運銘指出,我國燃煤發電比重占總發電量48%,近幾年已陸續完成數座燃煤電廠的更新改建計畫。未來也將輸出燃煤電廠營運規劃、儀器設備及電網佈建等技術,蒙方亦將派遣能源局人員來台接受能源政策規劃、能源審核及能源效率管理等短期訓練。
上午簽署儀式由經濟部新任政務次長杜紫軍見證,蒙方簽署代為為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Och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