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租稅協議 短期營建免稅

發布日期: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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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兩岸租稅協議有望春節後簽署,參與兩岸租稅協議談判的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昨(23)日表示,協議已爭取短期營建工程、短期諮詢服務收入等項目免稅,有助於提高台商赴大陸經營的市場競爭力。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日舉辦「兩岸租稅協議發展研討會」,邀請宋秀玲剖析協議內容。對於稅務資訊交換外洩疑慮,宋秀玲強調,是採用不溯既往、不刑事起訴、不做稅務外用途、非具體個案不提供資料等「四不原則」,沒有助長大陸查稅與國安疑慮。 針對協議「適用範圍」一項,除了稅法規定的居住者外,更將經第三地投資大陸的台商納入協議適用對象。 宋秀玲解釋,這解決了舊時透過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地再轉投資大陸者的資格認定問題。 兩岸簽定租稅協議,核心目的是消除重覆課稅風險,但宋秀玲說,協議也有一些具體的減稅措施。 營業利潤方面,大陸稅法規定,凡在大陸設有「常設機構」者,便需在大陸繳交營所稅;因此,「常設機構」認定即是繳稅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