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節能 電動車免稅 再延3年

發布日期: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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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響應綠能環保有好康!財政部昨日宣布,即將屆滿的電動車輛3年免稅措施,經行政院核定,將再延長3年,以節能減碳,繼續提供民眾購買電動車的誘因,鼓勵電動車產業發展。財政部表示,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免徵貨物稅期限,將延到民國106年1月27日為止。 依財政部統計,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近3年以來,約有2萬多件電動機車申請退稅,稅收損失為7283萬元,電動汽車則有346輛申請,稅收損失為7122萬元。在不考慮稅率下粗算,民眾買電動機車平均每輛可省稅約3610元,買電動汽車平均每輛可省約20.58萬元。 財政部指出,智慧電動車產業為台灣4大新興智慧型產業及6大新興產業中綠色能源產業重要一環,為配合行政院「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雖然電動車貨物稅已減半,但立院通過自100年1月28日起,給電動車3年免貨物稅優惠,免稅年限將於今年1月27日屆滿。 電動車3年免稅條款還規定,授權行政院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財政部官員說,從3年來只有346輛電動車申請免稅,可知目前台灣電動車產業仍在萌芽階段,如果取消免稅優惠,恐讓民眾選購電動的誘因更低,有繼續免稅的必要。因此,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將免稅期限再延長3年,希望提升電動車輛的普及率,並促進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