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經濟 經部推動鬆綁法規有成

發布日期: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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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電】 拚經濟,經濟部6月底啟動提振經濟列車,其中在法規鬆綁部分,已完成9案,另8案已完成階段性法制作業,包括修正公司研發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及產創條例等。 經濟部今天公布投資、消費、出口、節能、法規鬆綁等5大列車執行成果。 推動法規鬆綁部分,根據經濟部統計,截至10月已完成9案鬆綁,包括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業別項目、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實施一站式出進口廠商登記制度。 另有8案則已完成階段性法制作業,已(將)送行政院審查或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舉例,包括將修正企業併購法,增加併購交易彈性,簡化併購程序,以及訂定有限合夥法草案,增加投資管道,有助於資金市場挹注,以吸引國內資金。 其他還有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放寬陸資投資限制;不過在對陸資管理方面,修正後則趨嚴,後者自即日起生效。 同時還修正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產業創新條例,前者修正放寬公司研發單位的定義,並擴大研發活動的形態,強化企業投入研發誘因。 產業創新條例則修正第10條規定,研擬放寬研發投資抵減認列年限,公司可就現行規定(研發支出金額15%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新修正規定(研發支出金額10%內,抵減當年度起3年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擇一適用。 資料來源:link://tw.news.yahoo.com/拚經濟-經部推動鬆綁法規有成-121147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