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查詢輸入規定及申請專案進口 可先向地區海關申請貨物稅則預先審核

發布日期: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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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有關廠商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查詢進口貨物是否列屬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等相關輸入規定,及申請專案進口等案件,貿易局通常係先向海關詢問相關貨物所屬稅則號別後,再予處理,基於政府一體,該署籲請廠商先依規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地區海關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廠商檢附該答復函再向貿易局詢問,將可加速處理時效。 關務署表示,海關並將已完成預先審核案件製作成案例計2萬餘件,置於該署網站上供商民查閱、參考,歡迎業界多加利用。相關資料可至該署網站稅則稅率查詢區下載,網址:link://web.customs.gov.tw/mp.asp?mp=1。 該署進一步表示,如對稅則分類有疑問者,該署設有諮詢服務電話02-25505500轉1020,歡迎多加利用。以上相關訊息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該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 轉1016分機。  新聞稿聯絡人:陳金標 聯絡電話:25507837 資料來源:link://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65680&ctNode=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