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金融業務 金管會說分明

發布日期: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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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台北報導】

金融納自由經濟示範區,被業者質疑有聽沒有懂,金管會昨(13)日特別說分明,原則上就是透過「虛擬境外、全區開放」的概念,由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券商的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作為主要銷售通路,對非居住民及本國專業投資人,提供更多元的金融商品及服務。

原本金管會表示,自經區的金融開放僅限資金未兌換新台幣、未流入台灣市場者,且以虛擬境外,即OBU、OSU為主,但昨日新增將開放銀行的國內分行(DBU)可以辦理境外固定收益商品的經紀業務。

金管會綜規處長蘇郁卿表示,主要是國內壽險公司大量投資海外債券,但都找國外投資銀行、券商去買外幣債,未來開放國內銀行的DBU也可經紀這些外幣債券,供國內專業投資機構投資。

蘇郁卿強調,金融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就是全區開放、法規鬆綁,開放的業務都是現在銀行或券商不能作的商品,或是法規進一步放行,不必逐案或事先核准。

例如OBU主要提供境外非居民,且錢未匯入國內、未涉及新台幣的商品或業務,比如OBU的信託商品,現在必須受限國內信託業法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境外基金必須事先申報或核准,未來只要是不涉新台幣、不流入國內的基金,如避險基金、對沖基金,都可在OBU自由投資,不必事先取得核准。

至於OBU信託投資國外股票、有價證券,原本要有信評或合格的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未來也會完全不受限。其次是衍生性金融商品,除了複雜的信用類衍生性商品,未來也不受限、不必事先申請;外匯業務上,以往開辦首次必須申請,未來也將改採事後備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