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個資法 免稅店購物登記踩煞車

發布日期: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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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台北報導】

民眾若在機場購買免稅菸酒、化妝品等,目前僅須出示護照及登機證,但財政部關務署規畫恢復以前舊制,登記姓名、護照號碼與航班,民眾還須簽名確認。立委痛批政策「擾民」、法務部也持保留態度,關務署同意暫緩實施新制,重新討論。

關務署在七月卅一日公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根據條文內容,旅客未來購買免稅品,必須出示護照、登機證等旅行文件供銷售人員登記姓名、護照號碼與航班資訊,並將上述資訊、購買品項、金額等登載於售貨單上,交由旅客簽名確認並回收。

關務署長王亮表示,新規定為避免民眾攜帶超額免稅品入境,並控管業者異常銷帳、逃漏稅等情形。據了解,部分不肖業者將免稅商品拿到市面上以原價出售,賺取暴利,當海關派駐人員監看,業者當月銷售量即減少近半。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針對此議題舉行公聽會,她表示,每年有一千三百萬人次購買免稅品,關務署為管控少數違規情形,要求所有購物旅客配合,政策「大開倒車」。

台灣菸酒公司表示,目前免稅店平均結帳時間為十到十二秒,若改依新規定執行,將大幅延長旅客購物時間;其餘免稅業者及桃機公司擔心,將影響購物意願、降低服務品質。交通部民航局長沈啟則說,免稅品銷量降低,會減少民航作業基金收入。

法務部主張,新制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營業秘密法,有踰越母法等疑慮,且施政目的與人民付出代價不符比例原則。針對幾乎一面倒的反對聲浪,王亮承諾簽名部分可取消,關務署將重新檢視內容,政策暫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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