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攜手 推廣沼氣發電

發布日期: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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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電】

經濟部啟動沼氣發電推廣計畫,今年與國內養豬大縣屏東縣及彰化縣合作,將養豬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發電。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布,今年1月21日公告「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共有4縣市提出申請,最後通過屏東縣與彰化縣申請案,將結合地方共同宣導沼氣發電應用推廣措施及設置計畫規劃。

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沼氣發電來源包括畜牧廢水與禽畜排泄物、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這次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從民國102年起至105年,為期4年,希望以縣市的方式推廣示範,將同一縣市不同的養豬場或廢水進行區域整合。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蘇金勝指出,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自民國102年至105年間申請推廣目標量為4000 kW,預計促進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7億元,估計每年電力產出約2628萬度,相當於5000戶住家用電容量,電力年產值約7400萬元。

同時,每年還可減少1.4萬公噸二氧化碳排碳量。

歐嘉瑞說,這項計畫除了將提供地方政府推廣宣導與督導費外,也將提供業者沼氣發電系統設置費及示範運行管理費等補助。為提高業者參與誘因,彰化縣副縣長楊仲在會中建議,盼能提高沼氣發電躉購費率,若有更多收益時,業者更願意投入設置。

屏東縣長曹啟鴻趁機呼籲,希望台電及能源局開放民間認購綠色電力,並藉由提高沼氣發電躉購費率,將其中差價提供給能源局推動沼氣發電。

針對沼氣發電躉購費率,歐嘉瑞回應,目前已啟動明年度各項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討論,分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其中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部分,明天將開會討論。

另外,能源局指出,今年通過的2件申請案,其中屏東縣政府計畫與麟洛鄉中央畜牧場業者合作設置,利用全自動高純化生物脫硫系統作為沼氣純化設施,並裝置3台65kW的微型渦輪發電機,將協助當地小型養豬戶處理豬糞尿,建置區域性共同處理體系。

蘇金勝也透露,未來將視成效,考量放寬補助對象與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