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 金融、產業雙贏

發布日期: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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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台北報導】

編者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於6月21日簽署完成,雙方在金融服務業承諾開放項目,被視為是兩岸金融往來的重大進展,更是我國拓展市場、增加經營範圍、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契機,未來也能藉由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平台,持續會晤溝通,為國內業者爭取更多有利經營條件。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後,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理事長李述德表示,未來國內金融業者與大陸在服務貿易的往來上,雙方都能更為制度化,使得業者享有協議中的市場開放利益,特別是許多項目都超出WTO承諾的優惠待遇,不但可為我國帶來重要利基,更有利於達到「以金融支援產業;以產業活絡金融」的目的。

這次陸方對我方開放金融服務的類型,大致可分為3類,分別為「提高台資持股比例」、「擴大業務範疇」、「簡化許可程序與提升便利性」等,可望讓國內業者赴大陸發展的競爭力,有顯著躍進,比其他外資更具優勢。李述德提到,若從保險業、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來看,陸方給予開放承諾項目,各為1、6、8項,正好為諧音「一路發」,若再計算會計、審計、簿記服務的3項承諾,開放項目更達18項。

他指出,過去因為兩岸政治因素,很多事情都被限制,但現在情境完全不同,國內金融市場在國際化浪潮下,究竟該何去何從,是大家必須去思考的課題,不僅是如何走出去,還要想到怎麼吸引別人走進來,才能機會創造新藍海。李述德認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金融業帶來很多商機,赴大陸市場發展雖然必須面臨風險,但不過去發展,在台灣小小的領域上,金融業者只是彼此不斷削價競爭。

反觀,未來國內金融若能藉此機會走出去,不但能夠創造出更多獲利商機,而且發展出許多可能性,大家相互扶持,有互利共生的概念,就能真正做到打團體戰而非個人戰。

李述德分析,一個市場要開拓,3大重點絕對離不開,包括產品、價格、通路,特別是在通路方面,現在無論是設辦事處、分行、子行、村鎮銀行、同省異地支行等,陸方開放我國業者可以申請,再加上文化背景相同度高,及市場成熟度等優勢,絕對有競爭實力。根據統計,從2008年開始,兩岸貿易總額、進出口都呈現成長趨勢,特別是台灣對大陸貿易總額1,280億美元,占比達29%,是台灣在世界各國之貿易往來排名第1。

李述德強調,在與中國的雙邊貿易中,台灣順差排名全球第1;貿易總額排名全球第2,不僅兩岸貿易是台灣發展人民幣業務的最大利基,台灣金融業更一定要發展特色業務,才能善盡中間角色,作到「以金融支援產業;以產業活絡金融」。他認為,現在各國間的區域整合很重要,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後,將可向外界放送兩岸經貿繁榮發展的訊息,可望激勵更多國家與我國洽簽合作協議,金融業也能因此走上國際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