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屋頂百萬座 能源局加碼補助

發布日期:20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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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98年7月8日公佈後,經濟部能源局大力推廣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利用,國內至102年2月底太陽光電累積容量已達230.4百萬瓦(MW),為此經濟部能源局特於今年3月23日在台南市安南區「經濟部南台灣創新園區」內成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南部推動辦公室」,以因應南部推廣與需求。

能源局表示,為鼓勵民眾多元利用再生能源並帶動產業發展,政府成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優惠躉購價格向民眾購買綠能電力,其中以太陽光電收購價格最高,以裝置容量10千瓦(kW)以下屋頂型設備為例,上半年每度電收購8.3971元,下半年則微調降為8.1836元。系統業者表示,臺灣南部日照較優,若在南部投資安裝太陽光電,視個案狀況,一般約7至9年就可以回本,而且與台電公司簽約售電,自設備完工掛表後即以固定費率回售台電公司20年,相當有誘因,也很有保障。

而為大力推動太陽光電,政府設立2030年累積裝置量達3,100百萬瓦(MW)的陽光屋頂百萬座設置目標,經濟部能源局為推動該計畫,特於去(101)年3月28日成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今年3月成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南部推動辦公室」。南部推動辦公室主任嚴坤龍表示,辦公室成立的主要目的為協助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陽光屋頂設置,就近提供縣市政府、南部民眾、系統廠商及融資業者等單位解決方案,並針對設置障礙及融資問題提供專業協助,而結合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將是重點工作之一,而且自條例通過後嘉義以南累計至2012年底的太陽光電設置量為136.2MW,占全國70%以上,已替南部創造超過100億元以上的產值,尤其該辦公室成立迄今已辦理多場太陽光電設置說明及座談活動,深獲民眾認同參與,顯見設立南部推動辦公室有助加速南部推廣設置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