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飲食業營業稅25% 政院明審稅法修正案

發布日期: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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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明(26)日將審查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凡經營有陪侍行為的特種飲食業,包括有陪侍者的PUB、KTV、網咖、牛郎店、三溫暖浴室等聲色場所,不再區分陪侍者性別,一律課徵25%營業重稅。未來特種行業課徵重稅的收入,不限坐檯費,包括因坐檯衍生的餐費、以及酒水費用,這些衍生出來的消費,目前僅課5%營業稅,未來須與坐檯費合併計算,課徵25%的高額營業稅,稅負將大增四倍。

 

財政部已呈報行政院營業稅法第12條修正草案,行政院明日審查通過、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後,即會擴大對特種飲食業者加稅。這次修訂營業稅法主要是配合2012年已實施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政府部門應檢討其主管法規與行政措施,如有歧視婦女的法規命令,最遲應在公約施行後三年內全數導正。

 

【2013/03/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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