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甩肥咖條款 5大關卡

發布日期: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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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因應美國政府的「肥咖條款」上路(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金管會日前發函給國內銀行、壽險及券商公會,清查是否有金融機構可「視同合規」,即可不必適用肥咖條款。一旦被視同合於規定,這些金融業者將不用向美國國稅局申報美國客戶資料,等於不會被「肥咖」纏身。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目前各公會已陸續回報,正在做最後認定,但金管會擔心這些金融機構一曝光,「美國人」的錢都搬過去,屆時原本「合規」的機構也不合規了,所以不會公布名單。

 

銀行局官員說,目前可確定,壽險業幾乎都要適用肥咖條款;銀行業方面要再確定;但國內可能有一些「極小規模」的農漁會信用部,有機會被豁免。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指出,肥咖條款規定金融業「合規」門檻並不低,至少有五大關卡要符合,最重要就是「不能在國外設立據點營運招攬客戶、且同集團內也不能有子公司在海外有據點」。

 

一般認為,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因為沒有海外據點,應可直接「合規」。但高旭宏說,雖然官方認定,農漁會不具有「營利性質」,但實質上台灣不少信合社及農漁會仍有營利;「肥咖條款」限制「非營利性質」機構才能夠申請「合規」。另外,若有金融機構主動宣布自己可不適用肥咖條款,高旭宏說,此時就怕有其他金融機構流出的「美國帳戶資金」跑到這些機構去避風頭。因為肥咖規定,合規機構資產須低於一點七五億美元(約五十二億台幣);若資金都流進原本合規的金融業,很可能因為資產「爆掉」,就不合規了。

 

目前全台廿四家信合社中,像台北、基隆等大型信合社總資產,都有二百億、三百多億元,已超過合規門檻規定;較小型如金門信合社資產卅七億元左右,才符合免適用肥咖條款條件。至於銀行業若要免適用肥咖條款,高旭宏說,最重要的就是銀行須先訂定規則,不接受讓美國籍人士開戶,但除了少部分外商銀行外,本國銀行目前幾乎都未做此規定。

 

其次,除每個帳戶價值也須低於五萬美元之外,這些銀行到去年底的帳戶價值,須有九成八是台灣居民所擁有。

 

【2013/03/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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