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颱風尾 掃到郵局

發布日期: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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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採用條件認定金融機構的FATCA(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郵局也要比照金融機構適用。會計業者指出,有些人誤認為FATCA只針對金融機構,因此將資金轉入郵局躲避追查,但根據業者掌握的訊息顯示,不但擁有收受存款業務的郵局,必須比照銀行因應,即使可能被豁免的農漁會,也沒有規避的可能。

 

美國政府通過FATCA法案後,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必須協助美國,通報美籍人士海外金融帳戶資料,以供查稅。目前行政院已裁定比照日本模式,與美方簽訂跨政府協議因應。就是由金融機構將客戶同意提供的資料,報送給美國國稅局;客戶不同意提供部分,則以總數金額報給美國國稅局。

 

由於該法案追查美國人的海外帳戶,因此對我國雙重國籍人士造成影響,會計業者發現,部分人士想將資金轉移到郵局避稅。普華法律事務所律師周思齊表示,中華郵政是交通部主管,但實質同樣被認定為金融機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說明,FATCA是採用條件認定,不是沒有銀行名稱就不是金融機構,光是收受存款業務,郵局就會被列入認定,所以不可能藉此規避。

 

據了解,金管會近期也對農漁會進行調查,是否合乎豁免條件。高旭宏指出,豁免就是FATCA規定的「公認視同合規」,簡單來說,就是資產規模低於1.75億美元、單純承做本土業務,以及非營利單位等,將可完全豁免FATCA要求。但不論農漁會是否可獲金管會認定為非營利單位,一旦不符合資產規模、業務承作等豁免條件,也將適用,因此別考慮將農漁會當成避稅的可能管道。

 

【2013/03/1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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