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IFRS(國際會計準則)導入後首次季報公布進入倒數階段。會計業者指出,集團合併財報是目前的焦點,尤其上市櫃公司轉投資的「聯屬公司」,可能不願多花成本,或來不及協調,增加首季季報能否完整揭露的風險。除了聯屬公司的意願,由於距公布首季季報僅約2個月,會計業者觀察到,部分轉投資公司協助調整IFRS準則的會計揭露上路後,台灣企業近期也不斷與各自的轉投資公司溝通,確保季報如期公布;建議無論不願意配合或實在來不及,至少要索取完整會計資訊,自行轉換成IFRS財報,「先求有、再求好」。
IFRS採用集團合併財報,必須由母公司與旗下子公司合併揭露,如果是母公司完全持有或占多數持股的子公司,配合自然不在話下,但轉投資的「聯屬公司」,因不具控制權,要求建立會計資訊的回流機制,協助編列合併報表,難度將大上許多。KPMG台灣所審計營運長游萬淵說明,根據IFRS規定,企業轉投資聯屬公司必須依照權益法認列,盈虧納入母公司財報,同時,相關會計資訊揭露、會計政策也必須一致。問題在於,聯屬公司的控制權若由其他投資股東掌握,不一定會配合台灣企業,額外增加成本或人力編列IFRS財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營運長吳郁隆指出,以投資台灣中小型或非公發企業為例,由於還不適用IFRS,如果配合編列財報成本過高,甚至要由上市櫃公司吸收。游萬淵認為,台灣與日本在策略性投資數量、結構較其他國家更複雜,導致與聯屬公司建立會計資訊回傳機制的難度更高,同時在IFRS規範之下,可預見是否能建立良好的會計資訊傳遞,未來將成為台灣上市櫃公司轉投資的評估條件之一。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3/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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