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IFRS 所得稅法將大翻修

發布日期: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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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立法院將於26日開議,本會期優先法案昨(20)日出爐,財經法案以鬆綁和國際接軌為原則,其中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配合國際會計準則(IFRS)作大幅度調整,上市櫃、興櫃公司轉換會計準則時,增加的未分配盈餘,將不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避免企業稅負增加。據了解,除了尚未完成審議的78案組織法草案,還列出43案極須立法院優先審議通過的重大法案,其中10多項財經法案主軸,傾向鬆綁及與國際潮流接軌。

 

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主要是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進行大幅翻修,另外,自104年度起企業持有符合一定條件的總機構在境外關係企業半數以上資本,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應認列國外投資收益,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並增列企業採權責發生制的未實現損益課稅原則,未實現的收益、成本、費用或損失,不予認列。

 

為活絡股市,財政部也提案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證券商為製造股市行情、促進成交量,從事權證避險交易股票買賣,按千分之1優惠稅率課徵證交稅。為提升證券商的國際競爭力,金管會也翻修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由於目前券商從事海外業務,都是透過海外子公司,但海外子公司規模太小、信評低,可承作的業務量不大。

 

修正草案允許券商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可用母行的資產規模與信評來承作海外業務,稅制比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免徵營所稅、營業稅和印花稅,並訂定15年落日條款。一旦通過,將有8到10家大型券商可正式開跑離境業務。

 

【2013/02/2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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