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IFRSs 企業未分配盈餘不加稅

發布日期: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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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為了與國際接軌,明年元旦起,上市櫃企業將強制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未分配盈餘加減項稅額將產生變動,也引起企業不安。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所得稅修正草案,採租稅中性原則,不因為未分配盈餘增加而加徵10%稅負,企業將可放心,租稅負擔不會因此加重。

 

行政院長陳冲上午在行政院會中指示,該法修正,是為了因應配合推動與國際接軌,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財政部加速與朝野黨團協商,盡速完成修法程序。根據草案,未來上市櫃公司導入IFRS所引發的稅務問題,像是未分配盈餘增加,增加部分並不加徵10%,相對地若未分配盈餘若出現減少,也不能從保留盈餘的課稅中扣減10%稅負,也就是以租稅中立與租稅公平為原則,不因導入IFRS ,而增加企業租稅負擔。

 

此外,為了避免營利事業,將盈餘實現於位在租稅庇護所的國外關係企業,藉由盈餘保留不分配,規避我國所得稅負。草案也參考國際通行的受控外國公司 (CFC)法則,增訂日出條款,自104年度起,營利事業持有國外關係企業的股權,符合規定條件者,應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其關係企業實際分配盈餘時,免再重複計入所得額課稅。

 

【2012/12/0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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