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政府大力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措施將有成效,經濟部工業局局長沈榮津昨(27)日表示,目前已有131件潛在投資案源,有部分廠商正在釐清其關心的問題,一旦釐清就會遞件申請,預估最快今年底前,就會有台商正式遞件申請回台投資。他說,台商表達願回台投資且已簽署MOU的20個案件,投資金額就達300多億元,加上後續回台投資案件,至少有5、6百億元。
為讓台商了解各項投資誘因與方案,下周一(3日)將邀請廠商參加說明會,屆時可更清楚了解,有多少台商確定回流及投資總額。沈榮津指出,現階段我國經濟正進行調整產業結構與扶植新興產業發展過程,希望藉此方案吸引具競爭力的台商回台投資,來培植我國關鍵新興產業,使我國產業供應鍵更加健全齊備,並促進國內投資,增加國民就業。因此,回台投資台商的資格要件必須具備有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居國際供應鍊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或關鍵零組件產業、在台設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等四項條件之一。
另外,台商回台投資金額也需達到一定門檻,如高科技產業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其他產業則達1億元以上,同時完成投資後1年內須提供本國勞工就業人數達100人,且投資計畫需於3年內完成。他表示,經審查符合台商資格要件者,得適用該方案相關優惠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優惠措施就在於協助解決人力問題,尤其是提高外勞核配比率。
沈榮津指出,台商資格要件符合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居國際供應鍊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或關鍵零組件產業等資格者,可附加外勞數額比率為20%。符合設立研發中心或營運總者,可附加外勞數額比率為15%,最高進用比率可達40%,並享有豁免五年外加就業安定費的優惠;經附加外勞數額15%或20%後,未達最高核配比率40%部分的差額比率,可繳納外加就業安定費7,000元。他說,這項方案的申請流程,分兩階段受理申請,在第1階段台商資格要件審查部分,第二階段則業者於取具核定函後於3年內完成投資,再向經濟部申請核發證明函並據以外勞核配優惠。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11/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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