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碩士專班

發布日期:2018-02-22
點閱次數:955

服務項目:人才培訓 |  主辦機關:教育部 |  執行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計畫目的 :

教育部為促進學用合一,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高階人才,根據產業需求,由企業與學校合作提出開課計畫申請,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辦理產業碩士專班,增補企業所需之碩士級人才。

 


 

服務內容 :

一、本計畫採外加名額方式辦理,每年分春、秋季兩季辦理申請與核定作業,並由各辦理學校採公開方式,進行招生作業。 二、學校與企業依據產業需求共同提案,規劃學以致用課程,延聘業界師資,安排適當實習課程,落實產學合作,導入產業所需知識及技能。 三、辦理領域包括電機、光電、資通、文化創意、生醫、金融、民生工業、服務等領域,配合國家政策發展及產業需求。 四、本班每名學生所需培訓經費來源,原則上學費及相關費用參照一般大學日間制碩士班收費基準向學生收取,不足部份由申辦企業或學校負擔,企業補助每名學生全程至少不低於10萬元,若企業願負擔更多經費,則可酌減學生自付費用。 五、人才進用與追蹤方面,學生畢業後負有至合作企業就業之義務,企業則須聘用7成以上畢業生。

 


 

對象資格 :

一、企業: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二、學校:教育部合法立案登記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前述大學校院已設有計畫辦理領域相關研究所或碩士班,其相關資源條件齊備,辦學成效良好者。

 


 

獎勵方式 :

 


 

應備文件 :

 


 

申請程序 :

一、由學校依據合作提案企業之需求共同規劃產業碩士專班課程,並以學校主辦、企業協辦之方式,提出計畫申請,合作方式可採下列方式進行:  由單一企業主動洽請合作學校提出申請(適合大型企業)。  由多家企業聯合洽請合作學校提出申請(適合中小企業或集團企業)。  由學校主動規劃開設課程,並洽請多家企業認養員額(適合中小企業)。 二、本計畫採書面審查程序,每年分春、秋兩季辦理申請與審核作業,申請時應由學校具函檢送申請計畫書與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間內親送或寄達教育部及專案辦公室申請計畫審查作業。 三、資料下載:學校申請或辦理產業碩士專班計畫,均悉依「大學校院辦理產業碩士專班計畫審核要點」、各期「產業碩士專班申請須知」及相關法規所列規定辦理,相關資料請至計畫網站下載。

 


 

連絡窗口 :

本專案計畫辦公室聯絡資訊如下: (一)承辦人:吳佩樺小姐。 (二)聯絡電話:02-27005858分機8553。 (三)電子信箱:moeim@sce.pccu.edu.tw。 (四)計畫網站:http://imaster.moe.gov.tw/。 (五)計畫辦公室地址:10659臺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查詢網站 :

https://imaster.moe.gov.tw/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