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節能標竿獎

發布日期: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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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獎項競賽 |  主辦機關:經濟部 |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計畫目的 :

為鼓勵公、民營企業及機構推動節約能源、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並於夏月期間加強落實節電工作,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夏月尖峰用電,特選拔並表揚節約能源績效卓越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

 


 

服務內容 :

特選拔並表揚節約能源績效卓越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

 


 

對象資格 :

(一)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政府機關。(二)自106年開始報名之日前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環保違規、重大職災及欠稅(包括國稅與地方稅)之情事。(三)無分支機構之企業獲得「節能標竿金獎」者,自獲獎年度次年起,二年內不得再參選節約能源標竿獎;有分支機構之企業,若以總公司或分支機構代表企業參賽獲得「節能標竿金獎」者,自獲獎年度次年起,二年內原獲獎單位不得代表該企業參選節約能源標竿獎。

 


 

獎勵方式 :

(一)舉辦「節約能源表揚大會」頒獎典禮,由經濟部長頒發節能標竿獎座註1,其中獲得「金獎」及「銀獎」單位之能源管理員註2將頒發5萬元及3萬元之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二)當選節能績優者,除編印專輯、製作光碟及登報公開發表績優事蹟外,並透過新聞媒體批露向社會各界推廣。(三)審查過程進入複審者,由主辦單位給予獎勵,以表達對企業致力於節約能源之鼓勵。(四)由經濟部行文函請獲獎單位,對推動節約能源工作有功之能源管理員及相關人員予以敘獎。

 


 

應備文件 :

參選單位應填寫相關參選文件(一式三份)並檢附電子檔:(一)推薦書(如附件一,自行報名者免附)。(二)報名表(如附件二)。(三)節能事蹟摘要表(可檢附相關圖表)(如附件三)。(四)能源管理與節約能源推動調查表(如附件四)。(五) 分項節約能源措施及成效資料表—詳列計算各項節能數量及CO2減量之過程(如附件五)。(六) 106年夏月節電分項措施及成效資料表(本項資料於實地複審時繳交,並於10月7日前提報確認成效數據)(如附件六)。(七) 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承諾書(如附件七),其中重大環保違規、重大職災及無欠稅(包括國稅與地方稅)情事者相關證明文件可於地方環保局、當地縣市政府、國稅局進行申請。(八)近3年(103年-105年)節能措施節能量試算表及106年夏月節電措施計算表(下載網址:http://www.energypark.org.tw)

 


 

申請程序 :

繳交報名資料,申請人報名後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判斷是否合乎參選資格。評選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連絡窗口 :

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陳志堅 工程師、王今方 工程師:(03)591-8014、(03)591-5373

 


 

查詢網站 :

http://www.energypark.org.tw/website/106_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