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發布日期:2018-02-21
點閱次數:646

服務項目:研發補助 |  主辦機關:縣市政府 |  執行單位:屏東縣政府


 

計畫目的 :

屏東縣屏東縣政府為鼓勵縣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以因應全球化產業經濟的變化,縣政府在經濟部補助下,自97年開始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用實質獎勵補貼的方式,分擔企業研發成本,幫助縣內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且為提倡節能減碳,發展及輔導地方特色產業,優先輔導科技農業及綠能產業。

 


 

服務內容 :

1.本年度策略推動類別分3大類(農業創新、技術創新及服務創新)。 2.計畫有關「農業生技產業」者將給予保障名額。

 


 

對象資格 :

凡設籍於本縣,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 業登記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 (1)製造業: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200人以內。 (2)服務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100人以內。 (3)無欠稅情形,且於近5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相關科技專案計畫,有解除合約紀錄者。 (4)外國公司得先提出計畫申請,惟應於審查通過簽約前符合上述資格。

 


 

獎勵方式 :

 


 

應備文件 :

(1)申請表 (2)經屏東縣政府核發之登記核准函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登記資料或工廠登記證明等影本乙份(90年11月14日前通過申請之公司未曾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替)。 (3)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或「勞保局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影本乙份(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營利事業,請出示「公司未滿五人聲明書」,聲明書內需列出受僱員工之姓名、身份證、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 (4)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營利事業,為非勞保強制規範之範圍,另需檢附研發人員之任職證明、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 (5)「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新創未滿一年公司免繳) (6)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影本乙份(新創未滿一年公司或每月查定平均銷售額未滿20萬元之營利事業得以「查定課徵核定查詢表」代替)。 (7)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影本 (8)計劃書*7 (9)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證明影本(未進駐者可免繳)

 


 

申請程序 :

 


 

連絡窗口 :

申請者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於公告日期前送至「屏東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科」黃小姐:08-732-0415*3311

 


 

查詢網站 :

http://www.ptsbir.org.tw/index.asp